在酱香型茅台酒的带动下,12月1日出台的“《酱香型白酒国家标准》强调了对纯粮固态酿造的要求,正是针对了酱酒产品质量、档次不一的问题本源,遵循传统工艺的酱酒本身就意味着稀缺和年份,具有高端价值的天然属性,国标中所作规定是对传统工艺的坚持,更是对酱酒高端属性的保护。
具体来说,以传统工艺作为界定酱酒必要条件的益处有三:
首先是彻底改变酱香型白酒主要产区内企业分布“小、散、乱”的顽疾:清理无证加工的小作坊式企业,引导正规企业形成以质量为核心的发展思路,传承传统工艺,扩大技术人才队伍,优化利用酱酒的生产酿造资源。
但不可否认,在酱酒市场快速扩大的同时,也出现了产品质量良莠不齐、品牌包装仿冒跟风等情况。
以遍布市场的系列品牌为例,由于品牌乱、厂家乱、产地乱,品牌固有的高端形象大大折扣,导致其定位模糊,既有以传统工艺、家族文化为核心诉求的高端酱酒,更不乏几十块钱,甚至十几块钱一瓶的低端产品,产品定位的大而全,虽成全了酒的一时流行,但其固有的高端形象已大打折扣,更扰乱了酱酒市场秩序。
其次,传统工艺的刚性规定也为酱酒企业提供了言之有物的品牌素材:以消费者对品质、生态及传统文化品位的需求为导向,酱酒企业大可在品牌营销和文化推广方面做文章,形成区别于其他香型产品的特诉求,实现外围区域市场的突破与收获。
第三,作为酱香型白酒的必要条件,传统工艺还可以起到凝聚酱酒企业合力,扩大整个酱酒品类的市场美誉度的作用:我们看到,近年来鲁酒企业大力传播芝麻香高端形象,以这一特品类的特价值为纽带抱团发展,使整个鲁酒呈现出良好发展趋势,对于酱酒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区域性品牌来说,同样可以合力宣传,实现产品品牌、企业品牌与酱酒整体形象之间的良性互动。
与此同时,这一新标准也给酱酒行业带来了新疑问:固液法生产的“酱酒”真的会就此消失于市场吗?低端酱酒的消费需求既然是客观存在,那相应的产品便有市场空间及生命力,以串香工艺生产的、具有酱香风味的白酒,不称其为酱香型白酒,又该如何归类?国标新规对传统工艺的强调,是否在无意间造成了中低端消费市场的管理漏洞?
可以预见,通过国家标准的引导作用,酱香型白酒将发挥出更强的品质竞争力和高端影响力,在未来酒类消费格局中抢占高端“”的地位。
但我们也应该意识到,仅靠一部标准还不足以解决行业内的所有问题,酱酒崛起仍需不断创新理念,从品质与营销等基础做起,靠实力赢得未来。